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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台北市保護區政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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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七次專案小組審查觀察報告


文/廖本全

編按:
慈濟於民國八十五年以十三億元購入內湖成功路五段保護區,申請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欲設置國際志工發展中心、救災調度與訓練中心及社會教育中心,由於此基地集順向坡、回填湖區及谷地集水區等環境敏感因子於一身,十年來在都市計劃委員及專家學者的反對下始終未能通過。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四日,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內湖慈濟案第七次通盤檢討會議,在主席的導引之下,此案強行通過,專案小組會議決定移交大會。廖本全老師此篇文章即為旁聽專案小組會議後的觀察報告,點出台北市保護區政策的矛盾、都市計劃委會員在程序上的問題以及人定勝天的迷思等。


2006年12月4日,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召開內湖慈濟案第七次通盤檢討會議,冗長的四小時會議(上午十點到下午二點半)過程的觀察,讓我更進一步明白了整個案子的脈絡,以及背後緊密連結共生的網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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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保護區政策 再度失守-

今天(12月4日)上午,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大湖公園北側部分保護區及道路用地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簡稱慈濟內湖基地案)專案小組會議經過了七次的會議與討論後,最後在許多都計委員、環保團體的質疑聲中,確定送交大會(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而此案除了打破都委會專案小組次數的紀錄外,過程中都市發展局的強力護航與引導,相信也創造了新的紀錄,然而,其所代表的也正是市府對於台北市山坡地保護區政策的矛盾與缺乏整體考量,更可能造成後續保護區變更的「跟進效應」。

慈濟內湖基地案,早在民國86年就已經送交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當初原本是要提交建築量體更大的「慈濟醫療福利園區」興建案,後來在歷次都市計畫委員,以及地方居民、環保團體的反對之下,慈濟便未再申請保護區變更,而原來預興建之醫療園區,則轉於新店市興建慈濟醫院台北分院。事實上,都市計畫委員會於民國87年1月16日對該案之審查結論便已指出,「該用地於民國六十九年由大湖被填平後土質鬆軟,不適宜變更承受如此高強度建築之開發。」,以及「開發利用不得妨礙都市排水功能,該用地位於山溝與湖泊交會處,水土保持功能重要,開發後將影響上游水系排水。」

這些環境敏感因素數年來都從未消失(事實上亦不可能消失),包括 順向坡、回填湖區( 1978 年回填)、谷地集水區、礦坑、斷層等不利的自然條件,特別是順向坡、回填湖區、谷地集水區等所形成的典型環境敏感地區與潛勢災害風險地帶,此是根本且無法改變的問題癥結。而這些問題在歷次的專案小組會議中,包括張樞、顏愛靜、蘇瑛敏、蔡淑瑩、甚至建設局長林聖忠委員等,都曾提出相關的質疑與問題,除了希望本案能以通盤檢討、而非用個案變更方式外,亦要求針對環評、容積率做出全盤考量;此外,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陳文山老師亦曾提出相關建言。然而,這些委員歷次會議的發言,卻在都委會刻意不作紀錄(僅做結論紀錄)與專案小組召集人(主席)強力主導會議結論下,完全被抹滅,也使得委員所提出許多的問題並未受到該有的討論與回應。(詳情請見附件文章:「很恐怖的市政府」)

而今日(12/4)的會議,許多長期關注北市山坡地政策的環保團體,包括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看守台灣協會、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台灣綠黨、台灣生態學會、荒野保護協會等團體皆派員出席表達保護區政策不宜個別變更的立場。然而,今日如同歷次會議一樣,在都發局許志堅局長以及專案小組陳武正主席的強力護航下,專案小組會議做出了送交大會的決定。在這冗長四小時的打爛仗過程,依稀只記得張樞委員在最後發言中提到:「1.都發局應明確宣示本案是否為都發局之既定政策2.市府應解決水保、防洪的顧慮並承擔安全的責任3.應先審主要計畫,並俟回饋機制與密度調整後再另審細部計畫,在此三大前提下,才可以提交大會討論」,之後,只見數位委員離席,而主席便做出送交大會的決定,如此,便是台北市山坡地保護區政策變更的真實側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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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
都市計畫委員會第六次專案小組審查


文/廖本全

2006年8月15日,北部幾個保育團體的朋友共同參與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理有關慈濟內湖基地保護區變更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案第五次專案小組審查。我們有一共同發現,即是該會議呈現出三大問題並而扭曲都市計畫審議的機制,問題一: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比慈濟更像開發單位,相關問題皆由都發局長回答,令人懷疑此案是否由市府主導;問題二:專案小組召集人強力主導會議結論,做出與其他委員發言截然不同的決議;問題三:專案小組最後會議紀錄(書面)僅記載「結論」,沒有任何會議過程中委員與陳情人的相關發言。

面對這樣的情狀,我們認為不該打迷糊仗,有必要完整紀錄,並讓社會大眾知悉一切。故10月11日之第六次專案小組審查進行時,我們於旁聽席全程錄音,並於發言時針對第五次專案小組的問題提出質疑及對委員呼籲,包括:1.應釐清會議進行之程序(因第五次會議時,慈濟方面僅報告其社會福利志業,卻未回答委員與陳情人的提問);2.會議主持人之公正與客觀性(第五次會議時,主席不斷表達自己的意見,並直接否定其他委員意見);3.都市計畫之專責精神與委員會之執掌,應回歸台北市保護區政策與變更之審議事項(非「社會福利事業」審查)。

但,會議的情況不僅未有改善,甚至主席主導之意圖更為明顯,所下結論與大多數委員的發言截然不同,所幸,在荒野保護協會保育部周東漢主任的嚴正抗議下,其他委員亦發言提醒主席,認為環評、容積率、通盤檢討等問題應更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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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廖本全
編輯/鄭渟渟

★慈濟內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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