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2008-01-21 16:06)(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一日電)

環保署環評委員會今天召開「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因蘇花高速公路開發的時空背景與2000年通過環評時已不相同,環評委員要求交通部更細部調查後補件再開會審查,不少環評委員建議先改善蘇花公路危險路段,提供民眾行的安全。環保署環評會去年一月召開第一次蘇花高環差分析報告專案小組會議,當時的第六屆環評委員羅列三十項意見,要求國工局四月底前補提資料再審,國工局當時要求展延期限,去年十一月一日才再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但補提的相關資料仍無法說服專案小組,一直到今天第三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由於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環評委員曾要求交通部列席進行政策環評說明,交通部次長游芳來今天代表交通部就「交通需求」、「環境影響」、「社會公義」三面向說明,結果因東部地區長期缺乏一條安全、可靠、全天候的維生道路系統,交通部傾聽地方民意,傾向興建蘇花高速公路系統,呼應地方民意。不過,由於環評委員認為交通部對花東地區的國道、蘇花公路、鐵路的整合、替代措施說明不完整,並認為當初蘇花高速公路通過環評審查的政策考量是「產業東移」,目前的考量卻是「永續發展」,交通部也有必要進一步說明。此外,交通部對蘇花高速公路開發後的空氣品質、水文變化也未考量新的天候因素,仍沿用舊資料,加上施工期長達十年,施工期間的土方平衡、交通維持說明也不盡完善,多數環評委員審議認為有必要補件後再議,而且應將地質、區域發展專家納入環評小組,還要求經建會應派員列席下次專家小組會議,說明蘇花高開發後對區域整體發展的評估。對花東地區居民至今仍沒有一條安全、可靠、全天候的交通運輸系統,環評委員心有所感,但認為蘇花高速公路不應該是唯一選擇,況且蘇花高速公路興建期長達十年,經費更多達新台幣一千億元以上,建議交通部不妨先撥數十億元改善蘇花公路危險路段,並納入蘇花高環評差異分析報告整體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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