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快報--石門水庫治水專題
年行政院經濟部提出8年800億的預算以整治台灣易淹水地區河川,隨後立法院加碼至8年1410億。台灣地區水患的根本問題,確實亟需迫切解決,然而欲以工程、攔砂壩、野溪整治、治山防洪的觀念來解決水患問題,恐怕治水1410億的預算無法回饋到納稅人身上,還會造成更嚴重的生態破壞,本專題將對石門水庫整治在預算、工程、政治等面向進行深入探討。

1,410億治水預算真能徹底治水嗎?從治水計畫預算來看治水思維

撰稿人/石如玉(培力三期志工/國小教師)
立法院通過了1,410億治水預算,包含「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8年1,160億,以及「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250億等兩項特別預算,然1,410億真能徹底治水嗎?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計8年1,160億計畫原則,其制定原因為加速治理易淹水地區水患及「治山防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升當地居民生活品質,並保育優質水環境。計畫總經費分階段執行情形如下表一,經費工程範圍包括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事業性海堤、雨水下水道、「上游水土保持」、農田排水、原住民地區「治山防洪」等。其中可看出水患治理包含上、中、下游的治理。
推動部門 適用範圍 計畫經費

此外為防預算排擠,一併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250億之預算,其各階段經費及工程整治項目如下表二。工程項目共分為「緊急供水工程暨水庫更新改善」、「穏定供水設施及幹管改善」、「集水區保育治理」等三項。其中「緊急供水工程暨更新改善」計畫內容有12項,包含「水庫既有設施排砂功能改善工程」、「增設水庫防砂設施工程」、「水庫泥砂浚渫」…等。

在「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1 階段經費140億,由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經濟部省自來水公司、交通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農委會水保局、農委會林務局等6個執行機關執行。其中,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負責執行39億1,400萬元來「治理山坡地」,其治理內容就編列35億8,400萬元辦理「裂縫填補、坡面排水等源頭處理」、「打樁編柵、植生處理等崩塌地處理」、「野溪治理、防砂設施等土石災害復育」等。
上述1,410億治水預算,「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8年800億,以及「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250億等兩項特別預算中,不乏看出「攔砂壩(防砂設施)」仍是政府治水不變的選擇。雖然水利署表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規劃原則有「考慮生態、綜合治水、配合景觀、結合地方特色」四項,但在合理規劃原則背後,卻找不出有具體的治水新思維。第一階段上游水庫治理要投入140億元,其中還要興建數以百計的防砂壩!水保局興建防砂壩工程,就好比是零存整付,短期內雖然把砂攔下來,但一場更大的雨下來,還是會把這些砂慢慢的推進水庫內,石門水庫就是最好的寫照。攔砂壩不僅不會有效果,還違反大自然生態法則,造成「攔砂壩不死,山河已死亡」的生態浩劫。
兩大治水預算第一期特別預算合計449億3,500萬元,舉債計413億2,362萬元。具爭議的點在於缺乏細部規劃,且大部份用於「水利土木工程」編列。從過去的經驗,可知防洪之成功與否,不全是硬體建設問題,而是必須摒棄河流整治迷思,建立與洪水共存的環境哲學。我們如果不去深層思考其背後的治水哲學,恐怕接踵而至的是被迫必須以更多的經費投入治水的行動中,而整個生態環境的大反撲也將指日可待。
債留子孫已經因為「八年八百億」或「壹千四百一十億」通過立法程序而成為事實,為了使得政策發動後的行動能夠真正落在解決水患問題的刀口上,因此,我們至少要強力來對抗一個既得利益的技術與政治間之「分錢固樁」的治水模式,同時針對官方版的治水達成有效的資源再配置,才不會讓人民血汗錢被「整」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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